申請測驗後改拼音,由於原測驗場次資料已登錄完畢,且因證書之資料是以成績單資料登錄,故須請您於測驗日期兩年內透過網路同時付費申請成績單補發與證書,申請流程如下:
- 網路申請成績單補發與證書:→ 成績單/證書申請。
- 請務必於申請繳費完成後一個工作天內來信至客服信箱,信件中請依照下列格式提供完整資料,待我們收到您的來信,會再協助您處理並回覆信件予您。
- 中文姓名:
- 身分證號:
- 英文羅馬拼音:
- 測驗日期:
- 測驗種類:
- 詳細說明來信原因:
- 於信件中夾帶有效期限內之中華民國護照電子檔,您可用拍照或掃描方式將電子檔夾帶於信件中寄來。請留意資料需完整無遮蔽無反光。
※由於資料修改須考生繳費完成後來信申請,若是考生完成申請及繳費後未於期限內回覆信件,則考生另行付費申請的證書/成績單將依原先測驗場次所登記之拼音進行製作。
【作業時間】
一般件成績單補發:自確認款項後的隔一個工作天開始計算,第10個工作天製作完成交付郵局掛號寄出。
一般件證書:自確認款項後的隔一個工作天開始計算,第15個工作天製作完成交付郵局掛號寄出。
急件成績單補發/證書:自確認款項後的隔一個工作天開始計算,第3個工作天下午製作完成交付郵局掛號寄出。
※工作天不含六日及國定例假日,且製作時間均不含郵局投遞時間。